慧聰空調制冷網 2013年1月2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法令以避免“財政懸崖”的進一步發展,但提高了美國人的個人納稅額度。在眾多的稅收政策中,新法令重新恢復了已于2011年底到期的針對高效暖通空調設備和熱水機產品的25C稅惠計劃。
重新恢復的稅惠計劃的有效期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涉及的產品以美國國內稅收法25C部分所列明的為準。由于稅惠政策的起始日期是2012年1月1日,因此它適用于所有的、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安裝的、25C列明的產品。具體產品包括:
1、熱水機(退稅:300美元)
(1)電驅動的熱泵熱水機,能效至少為2.0;
(2)天然氣、丙烷或燃油驅動的熱水機,能效至少為0.82,或熱效率至少為90%。
2、空調和熱泵(退稅:300美元)
(1)中央空調器分體系統:達到2009年1月1日公布的CEEz*高能效標準,即SEER16或EER13;
(2)中央空調器柜機:達到2009年1月1日公布的CEEz*高能效標準,即SEER14或EER12;
(3)電驅動的熱泵分體系統:達到2009年1月1日公布的CEEz*高能效標準,即SEER15或EER12.5或HF8.5;
(4)電驅動的熱泵柜機:達到2009年1月1日公布的CEEz*高能效標準,即SEER14或EER12.0或HF8.0
3、先進的空氣循環風機(退稅:50美元)
應用于以天然氣、丙烷或油為燃料的壁爐的風機,每年的用電量不超過壁爐整體能耗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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