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冷網】“廣州市中級法院通知我們,6月11日開庭調解,我們代理的20多位中小投資者有望獲得ST科龍的賠償。”2日,江蘇涂勇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綱透露。至此,歷時一年多的“ST科龍虛假陳述案”終于有了結果。
2006年7月4日,證監會就“科龍電器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等違法事實”,對科龍電器與顧雛軍等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008年7月,涂勇律師事務所代表20余名中小投資者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科龍電器向投資者賠償因公司虛假陳述等違規行為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索賠額約50萬元左右。并將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列為第二被告。
“預計這次開庭調解,中小投資者將獲得約90%的賠償。根據以往的類似案件的經驗,法院會對同類訴訟中的某一起訴訟進行審理,審判結果將作為其他同類訴訟的調解參照。此前,廣州中院已對ST科龍訴訟案作出‘科龍電器向投資者賠償’的判決,所以包括我們代理的在內的其他投資者應該按賠償的判決進行調解。”
海信科龍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澄清公告ST科龍(000921)海信管理層“間接”參股ST科龍:否認海信集團高管買斷公司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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